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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潜江市人民法院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雇员制书记员参加速录测试,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详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3月5日下午14:30

报到地点:潜江市园林第五小学

南教学楼一(1)班教室

三、测试形式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

   1.速录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录入速度按四舍五入取整。

   2.体能测试采取现场测试形式进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四、计分标准

1.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以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4=68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7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标准执行,不设分数,三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来潜)及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体能测评当天请考生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钉鞋,包括胶钉鞋。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见附件2),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附件:1.职业技能测试参试人员名单

2.考试须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职业技能测试参试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考岗位代码测试类别
1汪语涵214211010109雇员制书记员岗160101速录测试
2张天亮214211010127雇员制书记员岗160101速录测试
3翁德意214211010210雇员制书记员岗160101速录测试
4王涛214211010121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160102体能测试
5范泽喆214211010119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160102体能测试
6张光明214211010301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160102体能测试
7李玮豪214211010205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160102体能测试

附件2:

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速录测试考试须知

一、考试流程

考试时长:30分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

(1)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操作系统为 Windows系统,提供3种输入法:搜狗拼音、搜狗五笔、极点五笔。考生 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2)登录测试平台。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相关信息进入测试平台,准考证号为 NXXX,身份证号为 XXX,XXX 为笔试准考证后三位。

(3)熟悉测试平台。为考生提供一次3分钟的模拟测试机会。在此期间,考生发现测试平台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第二阶段:正式测试(限时15分钟)

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5分钟,取最好成绩为考生 最终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出现故障的,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等待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讲话。经检查确有故障的,报主考官同意后,安排重新测试。

第三阶段:成绩确认(限时5分钟)

考生完成测试后,测试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反馈成绩。每次测试完成后,由考生在打印后的成绩单上签名确认。

二、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来潜)并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候考,遵守秩序,文明理性,并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6.开考后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测试结束后,考生应当确认成绩。

7.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8.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考生应当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作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否则本次考试成绩为0分。

9.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闲谈或聚集。

三、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经警告无效的,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并取消当场成绩:

1.不服从现场管理和防疫要求的;

2.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按要求放于指定位置的;

3.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4.替考和被替考的;

5.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6.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身份证件的;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体能测试考试须知

一、考试流程

1、身份核验。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审核处进行身份核验,按体能测试参试名单清点已到考生。请各位考生提前更换好运动服,做测评前准备运动。

2、抽签分组。考生按体能测试参试名单顺序列队,随机抽取号码牌分为2组,号码牌贴于右侧胸前,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号码进行登记,并组织考生按号码牌序号列队等候测评。

3、分组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标准分组进行测评。

4、成绩公布与确认。考生完成规定项目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测评成绩,考生在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后离场。

二、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来潜)并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候考,遵守秩序,文明理性,并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外,不准携包、电子通讯工具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4.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后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

5.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闲谈或聚集。

三、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经警告无效的,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并取消当场成绩:

1.不服从现场管理和防疫要求的;

2.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按要求放于指定位置的;

3.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4.替考和被替考的;

5.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的;

6.使用假身份证件或提供假身份证件的;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四、其他

1.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3.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注意休息,勿疲劳、勿饮酒,保持正常的体能状态;严禁服用兴奋剂类违禁药物,测试当天适度饮食,合理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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