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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星期日
乙巳(蛇)年闰六月初三
下一节气:立秋8月7日

根据《汉江中院辖区基层人民法院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不含加分)为60分。
二、加分项目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2.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3.脱贫家庭及其子女加1分。
三、加分项目申报要求
1.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分申报需提供由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农业局(或相关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四、加分项目申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1日(8:30至17:30)
2.方式: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证明资料(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于规定时间报邮箱fyyx0728@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注意在邮箱信件中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话畅通,便于后期核实信息。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加分项。
3.公示:潜江市人民法院将对申报加分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3天。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