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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 星期五
乙巳(蛇)年九月十一
下一节气:立冬11月7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界定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解释。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则应聘人员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解释。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的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10月1日前取得。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1月7日17:3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综合楼406组织人事处(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兴隆大道特1号)。
4.联系方式:0728-8660998关老师。
5.报名材料:
⑴《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⑵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一式两份;
⑷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⑸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⑹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和同版电子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U盘现场拷贝,电子照文件命名: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注:所有打印、复印件需注明“打印(复印)属实”并由考生本人签字,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材料不合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工作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并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笔试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众号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决定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的招聘岗位已报名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94338)联系解决。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9:00—11:00 《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等知识、护理学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技能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众号、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护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和教育教学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1.面试通知在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众号、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六、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成绩发布
总成绩通过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众号、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三)同分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众号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工作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潜江市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
(二)对《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8660998;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潜江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四)相关网站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1.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委托书
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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